2015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主动适应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开放教育和继续教育协同发展,培养就业能力强和发展后劲足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海西和厦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包括13个教学单位,11个党政部门与学团组织,3个教辅部门,共27个二级机构。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663 51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学校将以迎接第二轮高职院校评估为契机,加强学风建设,提升学院内涵发展;制定和实施学院章程,构建完善的内部治理体系;加强党的建设,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办学治校的管理体制和动力机制;
(二)深化校企合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建设适应地方产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完善学术组织和学术评价管理,增强科研成果服务产业发展和专业建设能力;
(四)加快基础设施和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政风行风学风教风;
(五)践行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构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收入预算为1735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84.8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4770.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5.70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351.5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38.78万元,公用支出3349.76万元,项目支出7162.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84.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高等职业教育9678.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716.86万元,公用支出1316.55万元,项目支出2645.52万元。
(二)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158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825.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296.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零。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因批文未下,经费未定。待批文下达后,学院将根据经费安排相应的出国出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23万元,与2014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主要用于高职办学、校企合作、外事活动等方面的费用。2014年公务接待预算数23万元,实际支出数8.29万元,支出比预算下降63.96%,主要原因是学院建立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规模的结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支出相比下降11.45%,主要原因是:报废车辆1辆;同时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的支出规模。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