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函》(厦财决[2014] 9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在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厦门职工大学三所成人高校合并组建的,2007年厦门市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并入我院。我院的工作任务主要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开放教育与继续教育协同发展,为厦门的改革与发展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服务厦门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目前高等职业教育共开设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物流管理、汽车维修等30个专业。
(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内设11个党政管理机构和19个教学教辅机构,编办核定编制数663人,实有人员406人,离退休人员103人。
第二部分:2013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3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656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394.80 万元(含政府性基金 74万元)、事业收入4651.59万元、经营收入 191.94万元、其他收入 329.61万元(含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179.9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936.56 万元;收入合计 21504.50万元。
2013年部门本年支出合计 2012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0112.03万元、经营支出 8.65万元、结余分配 279.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104.76万元(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04.76万元);支出合计 21504.50万元。
第三部分: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2.34万元,基本支出 7494.26万元、项目支出3948.09万元。
一、基本支出主要包括:
(一)工资及福利支出 4609.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医社保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58.41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53.80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72.54万元。主要用于零星办公设备的购置。
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334.51 万元。主要用于原城建中专人员经费项目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33 万元。主要用于教学楼办公楼等物业管理费项目、普招生经费项目和教学业务费等项目的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0.72 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奖助学金项目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473.53万元。主要用于教室公寓空调添置、计算机教室建设、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学生公寓改造及设备添置等项目支出。
附件: 1.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