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教〔2015〕15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主要职责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在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厦门职工大学三所成人高校合并组建的,2007年厦门市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并入我院。我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开放教育与继续教育协同发展,为厦门的改革与发展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服务厦门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目前高等职业教育共开设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物流管理、汽车维修等30个专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包括 11个党政管理机构和19个教学教辅机构。编办核定编制数663人,实有在职人员411人非在编雇用人员65人;城建中专人员24人;离退休人员107人。
三、主要工作总结
2014 年是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持续规范提升的一年。学院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全院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学院“十二五”规划,规范管理服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学院教育教学事业取得长足发展。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凝心聚力,推进事业科学发展。
1.关注教职员工切身利益,打造民生工程。召开二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深入开展为师生办实事征集活动,推动8个为师生办实事项目的实施。
2.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大学章程建设。修订出台各类规章制度43项,积极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工作,加强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内部治理能力,确保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的规范性与实效性。
3.深化绩效工资改革,构建内部动力机制。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配套制度,圆满完成校内在岗教职工2013年度专项奖励工作,47人入选首批云顶人才计划。强调管理重心下移,明确校系两级管理权责,长效推进校内二级机构的“定岗、定编、定责、定流程”工作,推动实现党政管理机构高效运作。
4.启动2015年高职院校评估工作,积极准备2015年第二轮福建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迎评工作,扎实部署省级文明学校迎评工作,学院荣获“第12届省级文明学校”、 “第二届清海杯——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之 “优秀学校奖”。
(二)深化改革,规范提升内涵建设。
1.调整专业结构,推进内涵建设。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校系两级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运行机制。2014年申报校企合作开发课程38门,推进教改项目29项。建有省级示范建设专业4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2个。
2.校企深度合作,塑造学生职业能力。整合地方行业与高校资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办主办包括“计划单列市高职院校联盟2014年校长论坛”等7个论坛,荣获201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
3.加强对台对外交流,交流层次不断提高。推动“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景文科技大学共派出15名教师来学院授课,学院共派出137名学生赴台参加长、短期研修。接待来自欧美及香港地区八所高校、教育机构共计9个团组,办理赴德、美、法、台湾地区师生共9批次。顺利举办3次BFT考试。
4.优化师资队伍,提升学院整体服务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引进高层人才。积极开展中青年教师培训工作和各类人才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2014年首次组织三个系列的职称评聘和首批云顶人才遴选工作,共聘任32位专业技术人员,47人成为云顶人才培养对象,营造全院干事创业的深厚氛围。
5. 精细培育,推进学生教育工作。积极推行晨点晨练制度、夜间进出实名登记制度、断网熄灯活动,持续开展“晨点晨练及配套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塑造职业素养。完成普通高考招生2172人,高职招考515人,共24名学生应征入伍。学院重视创新创业扶持工作,现有88人自主创业。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收入共计 17740.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40.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12800.7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 万元。
2. 事业收入4433.69万元。
3. 经营收入248.89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256.89万元。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 上年结转和结余3809.27万元。
(二)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5130.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5130.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8412.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50.57万元,公用支出1262.04万元。
2. 项目支出6635.08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82.46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 结余分配1382.88万元。
7. 年末结转结余5036.43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569.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及福利支出5397.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医社保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96.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33.35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 其他资本性支出1641.31万元。主要用于零星办公设备的购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为:商品和服务支1万元。主要用于学生技能竞赛支出。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0.86万元,同比下降(增长)55.34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7.57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省厅组织的海外研修等。2014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2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2人次。与2013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77.91 %,主要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所以用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比去年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9 辆,本年公务车购置数为0。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下降38.09 %,主要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8.29万元。主要用于校际交流、闽台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72 批次、接待总人数884人次。与2013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4.10%,主要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