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跨界融合,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主动适应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开放教育和继续教育协同发展,培养就业能力强和发展后劲足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服务海西和厦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包括13个教学单位,11个党政部门与学团组织,3个教辅部门,共27个二级机构。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663 516
(数据截止至2015.12.3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学校将围绕“提高质量”的战略主题,以“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实施为统领,有序推进二轮评估整改和“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两大核心工作,提升学院内涵建设水平,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与内部机制完善,高效推进二轮评估整改和“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提升内涵建设水平。
(二)以服务汇聚优质资源,完善政校行企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加快二级学院建设,建设高水平专业。
(三)以外引内培促师资水平提升,充分发挥领军人物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和质量,保障现代高职人才培养需要。
(四)完善适应高职科学研究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应用型科研的质量以及服务社会能力。
(五)完善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提高学生创业的数量与层次。
(六)加强校区规划和校园文化建设,加快推进多功能体育艺术馆、工科实训大楼等重点项目建设,改善办学软硬件环境。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收入预算为169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76.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4268.01万元,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8.70万元,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16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999.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9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9.88万元,公用支出3744.90万元,项目支出5592.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76.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高等职业教育支出10469.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538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0.36万元,公用支出1440.10万元,项目支出2695.50万元。
(二)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1383.6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214.11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308.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零。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因批文未下,经费未定。待批文下达后,学院将根据经费安排相应的出国出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02万元。主要用于高职办学、校企合作、外事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学院建立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规模的结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与上年支出相比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的支出规模。
因省里尚未批复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附件:
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部门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