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或投标担保函)。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 明函(若有)。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经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9)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12)磋商保证金。 (13)其它: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可采取“信用  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  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 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