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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23-03-10 点击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视同认可),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报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不含报名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不含报名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六)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登记,并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代理机构应是具有政府采购经营范围的社会中介机构且经营稳定,截止2022年12月31日设立时间不少于五周年,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须具有专业的项目团队,本项目安排的拟对接我校委托项目的专职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五年或以上的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年限以提供的代理协议时间、经办项目的招标公告截图(需体现时间)、接受政府采购培训证书上的时间为准,三者缺一不可;)②本单位职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报名截止前六个月中单位为其缴交的的厦门社保缴交凭证)。

(十)代理机构须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诚信承诺函》(相关报名材料详见附表),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加盖公章。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报名本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单位。代理机构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必须在遴选报名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代理机构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文件递交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文件递交方式

1.申请人自行下载《报名表》、《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格式),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盖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连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邮箱1341941536@qq.com(报名成功的将以邮件方式回复),同时相关纸质报名材料通过邮寄(只接受顺丰)方式递交。

2.申请人的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扫描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候。申请人未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的,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三)资格审查、评审时间

学校在进行资格审查后,对于符合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将用邮件的形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可准备后续的遴选文件。资格审查、评审时间具体以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s://xxgk.xmcu.edu.cn/sj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99)发布的通知为准,请各代理机构关注。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邮寄地址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592-5909030/0592-5909908

邮寄地址:前埔南路1263号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北校区勤业楼209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7日17:00止。

五、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592-5909030/0592-590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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