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在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厦门职工大学三所成人高校教育合并组建的,2007年厦门市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并入我院。我院的工作任务主要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顾成人教育、开放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为厦门的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目前高等职业教育共开设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物流管理、汽车维修等24个专业。
(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内设26个处室,事业编制660人,实有人员315人(其中;专任教师220人,博士13人 ,硕士123人。教授6人,副高以上职称53人,“双师素质”教师1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工勤人员15人;非在编雇用人员63人;离退休人员94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89人。
第二部分:201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1部门收入总计1133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6331.7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4848.35万元、其他收入159.31万元。2011年部门支出总计11339.43万元,其中:高等职业教育9690.93万元、其他教育附加987.2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476.90万元、医疗卫生184.34万元。
第三部分: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11339.4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经费4202.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经费7136.94万元,主要项目包括教学实训室建设、多媒体设备和办公设备更新、教师培训经费、物业管理费、城建中专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