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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25-10-30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5年版)》(厦城综〔20258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涵盖情况概述、信息公开情况、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2024-2025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和师生关心关切,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健全组织体系,压实工作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暨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各职能部门对照清单确定的九大类四十一条具体事项和上级相关要求,坚持“谁公开、谁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明确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积极配合完成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依托学校官方网站、学校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常态化发布学校事业发展动态、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师生、公众关心的事项及学校重大决策,有力保障社会公众和全校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水平,目前已建成融合信息门户、移动校园等公共服务平台,全面覆盖学校教务、学工、人事等核心业务领域。优化升级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及信息公开网站,融合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媒体平台,以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报》《两岸终身教育》《学知报》等传统媒介资源,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的信息公开矩阵,确保信息传播的时效性与广泛性建成学校“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便于校内师生查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制度管理体系线上线下做好制度公开

(三)强化工作监督,提升工作效能

学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明确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不予公开三类信息边界,确保公开与保密协同推进。同时完善保密审查流程、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持续优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与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多元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向师生通报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通过会议研究、意见征求、专题通报、座谈交流、集中宣讲等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及时通报、广泛征集,主动接受师生日常监督。举办学生社区“校长书记面对面”处长接待日活动运行微信服务小城青听”,完善校园接诉即办工作体系,畅通师生意见诉求反映渠道和办理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参加保密知识、重要事项监督等专题培训,确保公开信息无涉密内容,不断提升队伍的保密意识与履职能力。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共发布校园新闻618条,通知公告660条。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刊登学校新闻报道69篇,发布抖音95条,微信公众号推文709条。

2.主动公开信息方式。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学校官网、学校信息公开网、融合信息门户、OA平台、学工平台、学校官微、厦小城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各职能处室和各二级学院网站等网络形式,以及校园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纸质资料等进行发布,部分信息通过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及专题会议等途径,向师生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规定,围绕招生宣传资讯与招生录取进程两大招生信息公开主要领域,及时、准确、多渠道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学校依托招生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等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招生政策、报考指南、招生章程、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历年录取数据及录取进度等关键信息,实时更新分省、分科类录取统计、考生录取查询渠道与方法,提供录取人数、最低分、通知书寄送状态等查询服务。同时,公开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入学须知及复查期间的举报、调查与处理结果,累计通过官方招生网站和信息公开网页发布招生相关信息38条。学校畅通招生咨询热线,安排专人答疑,组织线下招生宣传活动,为考生和家长解读政策、答疑解惑。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同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做好预算、决算财务信息公开。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学校按要求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主页和市政府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学校2025年财务预算、2024年财务决算等财务信息。其中,预算公开内容包含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和相关的数据分析;决算公开内容包含学校基本情况,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部门情况决算说明等内容,上述表格全部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二是做好收费信息和校内财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信息公示制度,制作阳光价费公示牌,对学费、住宿费、考试费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及收费政策依据等信息进行公开,并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在学校办公OA设有“财务与资产公示”专栏,对一站式智慧学工平台项目等采购项目合同进行公示。学校财务综合管理系统集成财务查询、网上报账、网上审批等功能,实现报账单据规范化、审批流程电子化,提升收支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规范采购信息发布。将政府采购与非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同步在指定平台公开,确保采购工作透明合规。招投标方面,学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执行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上进行采购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包括采购需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根据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5万元以下的部门自采项目均在学校OA进行采购意向和结果公示,5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招投标信息”专栏进行项目采购和结果公告。本学年,学校新增加的信息公开731条,其中,在学校OA进行采购意向公示249条,结果公示246条;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招投标信息”专栏进行项目采购公告91条,结果公告78条、采购意向公示(包含单一来源采购意向公示)67条。

3.组织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聚焦师生关切,全面公开组织人事信息。公开校内中层干部考察、考核及任免等信息;规范教师招聘流程,公开发布招聘计划、聘用结果,同步在地方人社部门官网发布,确保招聘公平公正;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及教师队伍建设等相关信息,公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果,保障教职工知情权与监督权。本学年,关于干部任免,干部选任实施方案、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命通知均在校内OA公告发布,共在信息公开网发布干部任免信息4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和校内信息门户网站等主动公开招聘、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信息27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5年版)》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本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和意见。本学年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或负面舆情,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争议事件。

三、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公开渠道更加便捷,但仍存在个别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公开内容精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针对不足之处,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业务提升培训,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学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二是深化公开内容,优化信息供给质量。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对外交流与合作、学生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动态优化细化公开条目,推动信息公开从全覆盖向高质量转变更好地匹配师生与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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