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及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2023-2024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投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2023-2024学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将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载体,有力保障社会公众和全校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学校深入领会新时代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暨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压紧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职责到岗、任务到人。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事项,着力解决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各职能部门对照清单确定的九大类四十一条具体事项和上级相关要求,坚持“谁公开、谁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明确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积极配合完成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数字赋能,拓宽平台渠道。学校发挥智慧校园在学校治理工作的赋能和提升,以信息化服务全体师生,是福建省教育厅智慧校园试点校。开发上线融合信息门户,实现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集成性发布、服务审批事项的一站式办理。在学校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等平台主页常态化发布学校事业发展动态、理论学习等新闻类信息,建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专栏、党的二十大学习专栏,激励全体师生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奋勇争先。优化OA办公系统,面向校内师生做好各类信息公开,通过教代会等平台,及时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升广大师生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中的知情度和参与度。编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年鉴2023》,全面展示上一年度学校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优化升级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及信息公开网站,融合微博、微信、抖音、小红书等新兴媒体平台,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报》《两岸终身教育》《学知报》等传统媒介资源,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好地回应师生关切、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保密审查,提升工作效能。学校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严谨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信息,确保公开保密两不误。完善保密审查流程,建立保密审查工作台账,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同时,学校还采取会议研究、征求意见、专题通报、权威发布、集中宣讲等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广泛征集、及时通报、积极回应,逐步形成信息公开集聚效应。信息公开队伍积极参加保密知识、重要事项监督等培训,不断提升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有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学校新增加的主动公开信息4156条。其中,校园新闻675条,通知公告582条。通过《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网、人民网、央广网、中国网、中国教育在线、“学习强国”APP、《福建日报》《厦门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刊登学校新闻报道67篇,抖音178条,微信、微博1751条,视频号数量39条。
2.主动公开信息方式。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学校官网、学校信息公开网、融合信息门户、OA平台、学工平台、学校官微、厦小城微信公众号、今日校园APP、视频号、抖音号、各职能处室和各二级学院网站等网络形式,以及校园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纸质资料等进行发布,部分信息通过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及专题会议等途径,向师生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招生考试政策、报名、考试、录取进程为主要咨询内容,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规定,围绕招生宣传资讯与招生录取进程两大招生信息公开主要领域,及时、准确、多渠道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招生信息公开方式,学校利用阳光高考网、学校招生网、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载体,及时、准确公布招生政策、报考指南、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历年招生、成绩查询等各类招生相关信息,实时公布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录取通知书投递情况和进度查询,以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入学相关事项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等,通过学校官方招生网站、信息公开网页,进一步推动我校各项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加强监督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招生资讯、解读招生政策和答疑。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预算、决算财务信息公开。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对我校的相关预决算批复规定,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2023年部门决算按照统一部署要求主动在信息公开网站和市政府统一平台及时公开。预算公开内容包含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和相关的数据分析。决算公开内容包含学校概况,部门决算表(含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和决算情况说明,上述表格全部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决算公开内容包含学校基本情况,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决算情况说明,上述表格全部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二是做好收费信息和校内财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信息公示制度,制作阳光价费公示牌,对学费、住宿费、考试费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及收费政策依据等信息进行公开,并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在学校办公OA开辟“财务与资产公示”专栏,对就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工程合同等一些数额较大、与师生关系密切的项目进行公示。已上线的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集成财务查询、网上报账等功能,实现报账单据规范化,审批流程电子化和信息传递自动化,进一步优化收支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更加方便师生报销。
三是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招投标方面,学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执行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上进行采购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包括采购需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本年度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办法,5万元以下的部门自采项目均在学校OA进行采购意向和结果公示,5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均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招投标信息”专栏进行项目采购和结果公告,接受广泛监督,增强采购信息的透明度。本年度,学校新增加的招投标信息公开864条,其中,在学校OA进行采购意向公示301条,结果公示301条;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招投标信息”专栏进行项目采购公告95条,结果公告83条、采购意向公示(包含单一来源采购意向公示)84条。
3.组织、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及时在校内OA公告发布干部选任实施方案、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命通知等,在信息公开网发布干部任免信息,坚持做到公开、透明、及时、规范,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通过召开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等方式,宣讲、解读相关人事人才政策。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及时在学校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对申报或推荐人选进行公示,让教职工了解、参与和监督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各项评审公开透明。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和校内信息门户网站等主动公开公开招聘、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信息35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本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和意见。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投诉举报。
三、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便捷,但仍然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升等薄弱环节,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仍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不足之处,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予以推进:一是强化各二级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清单督查督办,加强对清单责任单位的指导,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二是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国家、省、市最新文件要求,适时启动修订实施办法。三是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和信息技术多渠道支撑信息公开,主动聚焦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学校重大决策和师生关注的重点信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