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文明处室”的通知》(厦城院党〔2010〕18号)文件精神,由各处室(学部)按照“文明处室”评选标准申报、经学院文明办审核,最后上报院党委会研究,拟授予党办、教务处、图书馆、成教部等四个处室为2009—2010学年度“文明处室”称号。
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持有异议,请于7月21日—7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党办反映,超过期限将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5909094
电子邮件: dangban@xmcu.cn
党委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