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学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学院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提拔部分系副主任领导干部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择优任用的原则,做好这次竞争上岗的相关工作。
二、选拔任用的原则
在选拔干部工作中,要始终遵循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竞争职位
在全院范围内公开竞聘六个系共九个副主任职位,其中商贸系、旅游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各二个,城市建设与管理系、人文社科与艺术系、机械与自动化工程系各一个。
四、基本条件和资格
参加系副主任职位竞争上岗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水平,有胜任中层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我院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式教师(作为人才引进的正式教师在我院工作时间可以适当放宽);
(四)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1.副高以上职称;2.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3.中级职称、曾担任专业带头人或教研室主任以上任职经历;
(五)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50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岁。
五、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宣传动员。召开教师大会,公布实施方案,明确实行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公布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竞争上岗程序办法等。各部门组织学习《实施方案》精神,引导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二)公开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职位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竞争上岗。报名人员应按规定内容认真如实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学系副主任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填表的,视为放弃此次竞争上岗。报名人数和职位数之比应不少于2∶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该比例时,则相应减少竞争上岗职位数。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8日下午5:00。
(三)资格审查。由院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公布审查情况。
(四)竞职演说和答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公开竞职演说,重点阐述自己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对竞聘职位的认识和任职的设想等,每人演说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竞职演说顺序按抽签决定。竞职演说后,竞争者要进行答辩,回答书记、院长提问。演说答辩时,参加竞争者在演说答辩前不得旁听其它竞争者的演说答辩。院纪检监察室派员全程监督。
在竞职演说和答辩后,由学院领导,院党政管理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干部、该系现领导和原专业带头人及教研室主任,该系到会全体编内教师进行独立打分,其分值各占竞争者总分值的40%、30%、30%。每类测评人员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权重相加计算总分,总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竞争人员的综合得分作为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同时,组织到会的全体教师对竞争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五)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院党委依据竞争人员综合得分高低,德才表现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个人专业特长等因素,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数1.5∶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由院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全面考察。
(六)党委研究决定。院党委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择优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院党委讨论决定后,对拟任人选在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市委教育工委报备。
六、组织领导
开展系副主任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始终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学院成立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察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其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蒋先立
副组长:刘德发
成 员:张黎宁 吴松青 王育培
(二)考察小组成员
吴延风 陈桂兰 陈哲新 郑江海 刘明川 杨瑞兰
七、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严守保密规定和考察纪律,做到客观、公开、公平、公正,不泄露考察情况,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现。
(三)严格测评纪律,严禁搞拉票、弄虚作假等活动。发现考察组人员和被考察对象违反纪律的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四)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教职工如发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院纪委、监察室或上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
附件: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学系副主任职位竞争上岗报
名表
中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