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xxgk 发布时间:2012-05-21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关于同意共青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厦团组〔2012〕5号),经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 陈小明同志任共青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书记(副处); 黄超同志任共青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张敏姝同志任共青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中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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